上海虹桥航油业务基地项目物探服务[变更公告]
【信息来源:】
【信息时间:2026-02-04 】
| 上海虹桥航油业务基地项目物探服务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| |
| 本公司于2026年02月03日发布的上海虹桥航油业务基地项目物探服务询比采购(以下简称"原公告"),现做出如下变更: | |
|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:采购文件第二部分“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”中,序号10-响应单位资格要求修改为: 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 2、信誉要求: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不得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 3、响应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,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: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;②岩土工程(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)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。 4、项目负责人: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证书,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; 5、类似工程业绩要求:近 3年(2023年1月1日以来)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3 个类似工程业绩;类似工程业绩是指: 物探服务业绩;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6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| |
| 除上述变更外,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。 | |